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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所承办案件入选首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1-26 09:20  访问次数:

祝贺我所承办案件入选首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浙江省建德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17日,主营加工铁基铜复合粉末、青铜粉、合金粉等金属粉末,系一家转制而来的福利性企业,持有相关污染物的排放许可证。因民间借贷资金成本高、主要负责人盲目对外投资等原因造成资金链断裂,对外负债达1.2亿多,另经仲裁确认的职工债权有800余万元。2020年3月,该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建德市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2020年3月24日裁定受理,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主持召开了管理人与企业相关人员在场的现场接管会议。经前期审计和调查走访,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主营产品在正常经营期间销售稳定,在同类产品中仍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产品用途广泛,综合该公司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等因素,锁定该公司尚具备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之后,某新型材料公司经竞价以最高价3700万元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超出重整资产的评估价值1100余万元,溢价率达42.3%。5月19日,根据管理人提出的清算转重整的申请,建德法院裁定自当日开始进行重整。债权人会议分组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申报债权的105名债权人中,除10名现场参会外,剩余95名债权人均通过网络在线同步直播方式参加。5月25日,建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6月初,重整投资人即向管理人支付了全部重整资金。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的数周,建德法院提请建德市政府召集税务、环保、经信、人民银行等9家单位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该公司在固废处理、信用修复、税收优惠政策及残障人士就业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重整后的新公司已累计投入流动资金、机器设备整修等各项资金达1800余万元,并已实现产值1300余万元,明年产值有望达到600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建德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保护和挽救功能,集中清理债权债务,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有效地解决了因职工债权不能清偿带来的群体性维稳风险。同时,兼顾重整价值和重整效率,自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到适时转换进入重整程序,再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高票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经裁定批准,整个过程历时仅62天,实现了生产要素及时盘活,企业转型升级。本案债权人会议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分布在全国7个省市的105名债权人可自愿选择是否通过网络方式参加会议。网络会议通过网络直播、线上互动、重要文件无纸化流转,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和程序参与权,提升了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降低了破产程序成本。在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建德法院亦为推动企业再生创造条件,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功能,保职工返岗就业,保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上种种做法,均是人民法院推动“办理破产”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