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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案

发布时间:2020-08-07 16:36  访问次数:
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案

    会议时间:2019年4月1日
    参会人员:翁文卫(代理人李龙)、马根木、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钟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代理人韩芳)、杭州大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代理人张琦)、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代理人顾全)、职工代表方菊芬
    决议内容:浙江中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会人员认真审议《浙A58688奥迪牌小型汽车处置方案》,并由债委会成员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同意管理人以10万元作为起拍价重新拍卖浙A58688奥迪牌小型汽车。如果本次拍卖流拍,则由管理人办理车辆年检后,重新拍卖浙A58688奥迪牌小型汽车,起拍价为8万,降价幅度20%,拍卖次数不限,直至拍卖成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