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吉瑞塑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4 14:54 访问次数:
关于杭州吉瑞塑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情况的公示
(2020)杭吉破管字第24号
2020年7月15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110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吉瑞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7月24日指定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尚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总金额合计人民币962,360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8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9月28日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同时提交相关凭证;异议请求未被管理人采纳的,职工有权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结果的确认。
特此公示。
(管理人印鉴):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职工债权清单
(详情可登录www.zjgslaw.com网站查询)
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序号 | 姓名 | 债权金额 | 备注 |
1 | 杨正权 | 168600 | |
2 | 杨正武 | 116000 | 杨正武个人 |
3 | 杨正武 | 677760 | 杨再斌等15人 |
合计 | 962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