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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斯蒂文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1-16 10:52  访问次数:

关于杭州斯蒂文服饰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18)杭斯破管字第32号

        杭州斯蒂文服饰有限公司经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0日作出(2018)浙01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杭州斯蒂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2日作出(2018)浙0102民破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18年9月10日,杭州斯蒂文服饰有限公司在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方面不存在任何未付或需要支付的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3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有职工对公示的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有权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提起诉讼视为对公示结果的确认。
  特此公示。
 
杭州斯蒂文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袁樟盛律师,15700060771,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49号联强大厦A座15F。